湖南深化科研经费“包干制”改革 为创新主体放权赋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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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12月18日电(向一鹏 全程铂)大幅扩围经费“包干制”项目、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提至60%、验收权下放至项目依托单位……湖南省科技厅18日透露,《进一步深化湖南省科研项目经费“包干制”改革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实施方案》)于近日正式实施。

《实施方案》以“能放则放、该简则简”为原则,旨在推动科研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,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,为科研人员“减负松绑”。

据了解,湖南于2021年起开展经费“包干制”试点,并于2022年扩大了试点范围,但调研中发现仍存在经费使用自主权不足、“负面清单”与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相冲突、对基础研究支持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。湖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出台的《实施方案》以更具突破性的举措切实回应科研一线关切与期待,将有力推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从重过程向重目标转变。

此次出台的《实施方案》由湖南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、省自然资源厅等多部门印发实施,将科研经费“包干制”实施范围扩大至科技创新决策咨询、科普活动、相关行业人才项目、外国专家项目,以及科技特派员、教育、自然资源、科协等领域的十余类科技计划项目,将惠及更为广泛的科研群体。

“科研人员花钱更‘自由’了”,这是新方案在经费使用上带来的最直观变化。根据新规,项目立项时无需再编制繁琐的明细预算,仅需填列总额。经费使用实行“负面清单”管理,清单之外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,真正将花钱的自主权交到了科研人员手中。尤为值得关注的是,为加强对纯理论基础研究的支持,《实施方案》明确对数学、理论物理等学科项目,间接费用比例可最高提高至60%。

项目管理也变得更“清爽”。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绝大多数项目验收权将直接下放至高校、院所等承担单位,财务验收与技术验收“合二为一”。结余资金不再“一刀切”收回,而是留在单位继续用于科研,优先支持原团队。这些变化意味着,科研人员能将更多精力从“围着流程转”回归到“围着科研转”。

在充分放权的同时,新政强化了责任与监督机制。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项目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需签订“包干制”落实承诺书,项目负责人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。通过压实项目依托单位的资金管理主体责任,确保科研自主权“接得住、管得好”,推动形成“信任为前提、诚信为底线”的科研管理新生态。

该方案的出台,标志着湖南在破除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性障碍上迈出关键一步。未来,湖南省科技厅将推动政策全面落地见效,并加强部门协同与绩效监管,确保改革红利直达科技创新一线,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产出。(完) 【编辑:张令旗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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